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按规定权限,管理学校人事、工资福利工作,按编制做好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考核、职称评定和奖惩工作。
3、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督导规划,并组织实施,解决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4、组织管理人员、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工作、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
5、管理和指导学校内设机构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处室职能,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健康、心理导向,音、体、美、劳技等专项教育,重视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7、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云平小学校为区教委所属的义务教育学校,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18年8月起,与广普小学合作办学,由广普小学统一管理;2020年编制人数17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17人,经批准临聘人员4人(保安)。共有学生287人。
我校设有书记、校长岗位,书记校长为广普小学校长袁志担任,单位法人为袁志,处室有教导处,总务处。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及学生管理等,总务处负责教师管理及后勤工作。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云平小学校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40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经费拨款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共减少7.8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40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28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7.6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7.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经费拨款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68万元,主要原因是校园安全保障经费本年没有纳入项目支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35万元,比2019年减少 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35万元,比2019年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经费拨款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 7.68 万元,主要原因是校园安全保障经费本年没有纳入项目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62万元,比2019年增加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62万元,比2019年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学校公务接待费0.36万元标准过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2020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丁洪,电话:023-141695866
1582320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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