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初级中学校地处璧山区西南部的正兴镇正会路6号;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学校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单位构成
2020年单位在职事业编制为32人,内设教导处和总务处,实有教师42,财政遗属供养人员3人。10个教学班,429名学生。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本轮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98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3万元,主要是初中教育经费拨款增加1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减少10.65万元,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增加1.75万元,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2.3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98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89.66万元,初中教育73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7万元,住房保障48.01万元。支出较2019年增加5.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31.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8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9.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66万元,比2019年增加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66万元,比2019年增加31.27万元。基本支出中,初中教育737.74万元,比2019年增加3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4.23万元,比2019年减少1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7万元,比2019年增加1.75万元;住房保障48.01万元,比2019年增加2.3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25.8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涉及项目。
正兴初中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19年减少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9年相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2019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学校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19年相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未涉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龙贻中 电话:023-4156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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