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教育工作,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步骤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本区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织和开展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工作改革、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和运行机制,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指导全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5﹒负责普通教育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课程设置监督、教材征订、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工作。
6﹒负责学前教育机构资格审核,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
7﹒负责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及“三残”儿童、少年的普查、入学工作。
8﹒统筹本地区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推荐就业的管理工作。
9﹒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青壮年文化和科技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成人文化学校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干部师资培训提高,负责成人教育教学研究。
10﹒负责全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以及图书资料室、理化生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考试组考工作。
12﹒按照有关规定权限,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录用、职务评聘、工资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
13﹒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会同区财政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管理,负责编制教育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
14﹒指导学校的校园规划、基建工作、校地校产管理工作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15﹒指导教育(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16﹒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7﹒按照有关规定及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信访、教育经费检查审计工作。
18﹒管理、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系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区的教育工作,属正处级单位;编制人数17人,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计划基建科、教育科、督导科、安全稳定办公室、教育考试办公室等8个科室。实有在岗在编人员20人(其中纪检组3人),离退休31人。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98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7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19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收入预算较2020年增加 2071万元,主要是增加学前教育小区配套装修经费,民办普惠性公用经费,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原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培训经费等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470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4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0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6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96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0万元,比2020年增加1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进行了调整,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398万元,比2020年增加1965 万元,主要是增加学前教育小区配套装修经费,民办普惠性公用经费,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原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培训经费等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30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2020年一样未安排此项经费。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0年减少3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做到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与2020年安排的经费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0年一样未安排此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2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长江 联系方式: 023-8528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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