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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本单位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负责和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卫生保健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有综合科、后勤服务科、卫生保健科、资助科4个内设机构,在职事业编制11人,实有9人,退休职工7人(2017年3月起退休工资移交社保发放),财政遗属供养人员1人。

(三)本单位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9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89.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40.48万元,主要是其它教育支出拨款增加2507.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9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322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40.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07.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6.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6.28万元,比2020年增加245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8万元,比2020年增加33.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年初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2958.00万元,比2020年增加2418.2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资助区级配套资金等增加,全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等,主要用于全区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免费为义教阶段学生提供作业本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4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洪斌  联系方式:023-41416848

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2021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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