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面实施初中义务教育。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独立法人单位,无下属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本部门设有书记、校长1名,对学校实施全面管理,副校长3名,1名负责德育安全管理,1名负责后勤基建安全等,1名负责教育教学管理。设有处室3个,分别是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6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4.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收入较2020年增加1438.10万元,主要是整合了原重庆市璧山区广普初级中学校、重庆市璧山区马坊初级中学校。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6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729.7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2710.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1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5.0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438.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48.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1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9.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9.78万元,比2020年增加14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78万元,比2020年增加1448.26万元,主要原因是整合了重庆市璧山区广普初级中学校、重庆市璧山区马坊初级中学校,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健康卫生医疗,住房公积金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00万元,比2020年减少10.1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空调采购和保安经费的差额经费补助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70万元,比2020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预算,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预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4.70万元,比2020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公务接待费的管控,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9.8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39.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37.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0.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8.6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孝伟 联系方式:023-4148510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