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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指导和服务。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和推广、全区智慧农业示范等各项重点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挂重庆市璧山区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中心牌子,为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6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507.46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7.469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0年无支出预算,主要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507.46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11.46954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预算44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预算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预算750万元。2020年无支出预算,主要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07.4695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07.46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469547万元,项目支出1196万元,2020年无支出预算,主要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2020年无支出预算,主要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9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龙,联系方式:15923148953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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