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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文物的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

2、负责馆藏文物的陈列展示,举办和引进临时性展览;

3、开展公众美术教育、美术培训、讲座及相关社会公益服务,做好美术馆开放工作;

4、承担本区各类美术作品征集、收藏、陈列、展览工作;负责收藏作品的保管工作;

5、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挂重庆市璧山区博物馆、重庆市璧山区美术馆牌子,为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现在职在编职工12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2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5.82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380.06万元,主要是增加7人的人员编制经费180.06万元和重庆市璧山区八塘狮子桥牌坊等三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增加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25.8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6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0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380.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80.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82万元,比2020年增加38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87万元,比2020年增加18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7人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6.95万元,比2020年增加200万元,主要用于重庆市璧山区八塘狮子桥牌坊等三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采购预算支出。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6.9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止,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佳岭     联系方式:023-41433544

部门预算公开样表(文管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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