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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为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保卫工作;掌握全区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维护全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制定、实施全区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区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承办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5个职能部门,分别为警令处、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处、警务督察支队、科技信息化科、情报信息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反信息诈骗中心、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法制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应急维稳队、警卫处、便衣侦查支队、看守所、拘留戒毒所、森林警察支队;15个派出所,分别为璧泉派出所、璧城派出所、青杠派出所、丁家派出所、大路派出所、福禄派出所、来凤派出所、大兴派出所、正兴派出所、三合派出所、广普派出所、健龙派出所、河边派出所、七塘派出所、八塘派出所。人员构成为在职566人、临聘69人,劳务派遣56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41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92.7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218.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507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增加 285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2218.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411.28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143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2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9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30.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18.5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5071.1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54.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2816.9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92.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92.73 万元,比2020年增加285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6.43 万元,比2020年增加2254.17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增加、住房公积金”三项改革”增加,文员公用经费纳入基本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临聘人员经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36.31万元,比2020年增加598.38万元,主要原因是视频监控运行费、交通劝导站运行保障费、数字对讲机入网租赁费等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调减,看守戒毒经费等项目资金调增,上级资金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等导致整体项目支出资金增加,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刑事侦查技术、扫黑除恶,开展专案办理,业务装备更新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1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18.55万元,比2020年增加12218.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财政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1年初财政安排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应指工程、雪亮工程,派出所,综合执法办案中心、看守所、车管所、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00万元,比2020年减少3.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 50 万元,比2020年减少3.7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796.56万元,比上年增加363.1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33人且原纳入项目支出的文员公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77.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7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177.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72.3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36.3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1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18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邱倩  联系方式:41435666 

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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