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区的疾病控制工作任务,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检验检测等。重庆市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重庆市璧山区健康教育所、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进修学校牌子)属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二类卫生事业单位,副处级规格。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重庆市璧山区健康教育所、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进修学校牌子)设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管理科、健康教育科、职业卫生科、疾病控制科。内设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0名(其中干部48名,工人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6名(正职)。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9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6.6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15.1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15.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96.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1.74万元,住房保障76.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0.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6.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28.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6.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6.63万元,比2020年增加5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15万元,比2020年增加8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会保障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89.48万元,比2020年增加42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采购疫苗、宣传印刷、新冠疫情物资采购等重点工作。
我中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2020年减少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0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89.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玲 联系方式:023-414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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