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和贯彻有关水质监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河流、水利工程水体的水质监测和排水监测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为独立编制事业机构,事业人员编制7人,2020年年末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10.199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10.199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89.6097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89.609701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0.199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2.359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512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947296万元,农林水支出382.38003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89.609701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0.3902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19943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199438 万元,比2020年增加 89.6097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59438万元,比2020年减少20.390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6.14万元,比2020年增加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八塘、梅江、健龙(璧城街道)等三个水文站水文预报方案编制;璧山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文(位)站预警指标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0年减少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0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取消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一样。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0.19943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罗玉铃 联系方式: (林睿,电话:023-4169829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