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1、宣传贯彻《水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全区水库工情、水情、雨情等观测和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工程安全鉴定;3、负责水库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负责水库测汛、报汛、防汛抗洪和抗旱等有关工作;5、负责全区水库水质保护和该区域水土保持工作;6、承办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璧委编委【2019】4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名称由原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管理中心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核定编制31人,实际在职人数31人,退休人数20人。内设科室不变。共设立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建管科、运管科、财务审计科、璧中科、璧北科和璧南科。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015.3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 775.3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2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4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481.4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015.3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3.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881.3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8万元,比2020年增加77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11万元,比2020年增加13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51.69万元,比2020年增加64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需要实施的项目等,主要用于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与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0万元,比2020年增加2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两个项目,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除险加固与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实施。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比2020年减少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与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有报废与转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6.6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96.6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9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8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许云峰;联系方式:1592253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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