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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9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单位性质为行政机构。行政人员编制有35名,2020年末实际在职在编人员35人,退休人员1人。高新区管委会下辖事业单位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该中心事业人员编制54名,2020年末实际在职在编人员49人,无离退休人员。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定高新区规章制度。

2. 配合拟订高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负责高新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负责统一规划和建设高新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3. 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初审入驻企业建设方案。

4. 负责高新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

5. 拟订高新区用地计划,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搞好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实施高新区土地平整工作。

6. 负责高新区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负责高新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7. 负责高新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 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9. 按规定管理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事项。

10. 承办市政府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我委设内设机构5个及下属事业单位1个: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协调;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

2.经济发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按规定权限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转报工作;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统计工作;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能源、资源和公用工程协调及管理工作,指导入驻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等工作。

3.建设管理局

负责高新区规划工作;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和拟订高新区建设年度用地计划;负责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设计和建设工作;负责水电通信等管线搬迁等工作。

4.投资促进局

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项目复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高新区招商项目信息库,拟订高新区招商引资办法;负责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等工作。

5.财务局

制定高新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执行高新区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管理高新区财政收支,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负责高新区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6.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

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推动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提供服务。主要承担引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外技术交流、产业发展合作、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经济运行研究与分析、统计等事务性、服务性职责。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05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150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5724.0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328.2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科研投入和文化旅游投入经费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604.2万元,主要是略减了政府性投资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05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2.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15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2.6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5724.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31.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392.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1.1万元,比2020年增加732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1万元,比2020年增加33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人员以及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大了科技项目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的投入。主要用于智博会、区级市级研发平台补助、工业互联网企业诊断费及数字化改造等重点项目。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15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1508.8万元,比2020年减少160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结构调整,2021年略减了产业发展资金和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公租房租金补贴、轨道运营补助、高企奖金、智慧园区建设、工业企业配套本配套奖励资金、购买第三方服务(为企业提供服务)、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产业发展资金等重点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2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增加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92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8.35万元,比上年增加70.4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71.8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67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1508.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均为机关事务局核定的一般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洪开;联系方式:41407196

高新区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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