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编制公路养护和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公路工程的勘测、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定期检查公路工程设施的技术状况,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公路养护任务,提高路况质量,保持公路畅通。
(4)负责组织或参与公路大中修工程、养护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5)在区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参与对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的审核、养护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及养护质量的检查验收。
(6)负责公路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对受自然灾害的公路损毁进行应急抢险、抢修工作。
(7)推广和应用公路的现代化管养技术,提高公路管养质量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8)研究和统计上报公路交通情况。
(9)负责培训公路养护专业人员。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中心是璧山区交通局下属正科级单位,在2018年3月由原璧铜路92号办公场所迁入现银山路6号附1号新办公楼院。2020年3月交通系统机构改革,重庆市璧山区公路管理所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同时,将根据上级安排管养的璧山隧道、黛山大道、虎峰大道以及双龙大道等城市快速通道划归市政管理,并明确了公路事务中心职能职责,增加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职责。
由于只出不进的编制政策,截止2021年12月底,在职人员为63人,退休职工为259人。我中心管养全区国、省、县道公路360.52公里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点多、线长、人员少、任务重是我中心存在的重大问题。
我中心现设有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建设与养护管理科、安全科、劳动工资科)、2个公路管理站(璧南公路管理站、璧北公路管理站)和1个农村公路管理站。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36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6.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4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2561.65万元,主要是经济形势不好,财政收入降低,造成各项预算减少,减少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36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4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1.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4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77.5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2561.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9.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730.9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6.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74万元,比2021年增加18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14万元,比2021年增加169.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休养费等,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6万元,比2021年增加1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了农村公路管养业务职能,管理人员需要租赁车辆进行路上巡查及管理等,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车辆租赁及单位门卫保安保洁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44.2万元,比2021年减少2744.8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形势不好,财政收入降低,相应降低项目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我中心管养全区国省县公路的维修维护的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95.5万元,比2021年减少2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人员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1年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八项规定,严禁公款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增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计划,2022年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1.5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2.4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公路专用车17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殷朝晖,电话:023-4142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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