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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指导和服务。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和推广、全区智慧农业示范等各项重点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挂重庆市璧山区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中心牌子,为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6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313.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预算增加32.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43.49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85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313.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2.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4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49万元,比2021年减少3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9万元,比2021年增加32.02万元,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850万元,比2021年减少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预算减少44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预算减少2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增加100万元。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张龙,电话:15923148953)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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