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全区国有天然林及人工林资源。组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林地更新、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森林经营和生态修复,促进国有森林资源增长。实施林区道路、消防设施、管护站点等国有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基础设施。保护国有森林资源,开展国有森林林地保护、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维护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二)单位构成
区东风林场是区林业局下属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0名(干部),领导职数3名。2022年初在职实有人数30名,退休人员66名。
管理全区国有林地面积8.93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3.79万亩,商品林5.14万亩,分布在全区各街镇。区东风林场设4个科室和5个管护站。4个科室包括:办公室、防火安全科、经营科、林政科。5个管护站包括:璧城管护站、来凤管护站、大兴管护站、七塘管护站和青龙湖管护站。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4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78.7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4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4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5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8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169.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3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78.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5.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44.17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0.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36万元,比2021年减少17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03万元,比2021年增加65.44万元,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标准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7.33万元,比2021年减少244.1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建项目减少,主要用于连续项目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
区东风林场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21年减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一样,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类预算;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1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来我场考察林下种养植、学习我场智慧林场管理等人次较往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21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一样,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16.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8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7.3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香燕 联系电话:023-414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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