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 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协助区委组织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了解掌握全区老干部政治思想、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阅读重要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3. 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调查研究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老干部“两个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问题的处理和督促检查落实的情况。
4. 做好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慰问、生病住院的看望慰问,协助老干部所在单位办理老干部丧葬事宜和照顾好老干部遗属生活。
5. 了解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总结和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宣传报道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典型。
6. 贯彻落实老干部的易地安置政策,协调各单位解决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申办老干部的各种证书工作。
7. 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8. 负责组织老干部健康休(疗)养、参观经济社会建设成就和文体活动。
9. 负责市内外老干部来璧山参观考察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10. 负责老干部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1. 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协助老年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涉老机构开展工作。管理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开展老干部的各项健身娱乐活动。
12. 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处级退休干部。
13.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老干部局是区委主管全区老干部工作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离退休管理科、关心下一代工作科;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1个,即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1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88.49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用房改造减少200万元,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1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29.8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88.49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用房改造减少200.00万元,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5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1.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0.4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1.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1.46万元,比2021年增加1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8万元,比2021年增加4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调入职工)等,主要用于在职(调入职工)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0.28万元,比2021年减少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行了项目调整(减少了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相关经费)等,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区关工委日常运行、西南服务团慰问等。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50万元,比2021年增加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2021年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局及周边区县来璧调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区里的统一规定标准进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无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7.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调整人员的经费(调入职工1名);二是区委老干局搬迁至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后,增加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0.2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程綦会
联系方式:023-41419697;手机1517876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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