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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接收、整理、保管、保护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璧山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接收、整理、保管全区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电子公文。征集对璧山政治、经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组织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开发档案信息和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和地方志的编研、学术交流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负责馆藏档案、地方志资料、现行文件的查阅服务工作,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利用档案和地方志资源,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璧山发展历程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收集、保存、利用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成果;开展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建设、运维数字档案馆(方志馆),构建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收集整理旧志、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发[2020]1号)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地方志办公室更名的通知》(璧委编委[2020]5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挂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牌子。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设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档案整理科、档案利用科、信息技术科、方志编修科。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干部17名,工人1名,实有在编人员15人(含区管干部、工人1人)。其中:党组书记、1名、馆长1名,副馆长2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发[2020]1号)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地方志办公室更名的通知》(璧委编委[2020]5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挂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牌子。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区档案局(区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对外保留区档案局牌子。区档案馆作为区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与区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区档案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9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565.73万元增加31.3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经费拨款增加31.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9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66.7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5.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4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565.73增加 31.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1.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06万元,比2021年565.73增加3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06万元,比2021年459.73增加3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6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每年均为3个项目为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编纂、馆藏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比2021年6万元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1年1万元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编纂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0.04万元,比上年105.65增加4.3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徐显梅,电话:023-41782701)

附件下载:

2022预算公开附表(档案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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