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位于璧南中心丁家街道沙堆开发区,地处成渝高速公路的黄金主干道,距重庆市区32公里、璧山城区27公里。始建于1971年,经过40余年的风雨历程,由原来几个人组成的联合诊所发展成为今天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职责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承担全区精神疾病的治疗和管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医院开设的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口腔科、五官科、理疗科、中医科、皮肤科、麻醉科、放射科、检验科、彩超室、心电图室、财务科、药剂科、医务科、医保办、公共卫生科、总务科、重精办、护理部等。本院核定编制人数117人,实有在编人数106人,退休人员32人,聘用人数10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79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7.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1154.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783.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7.9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765.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79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79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783.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27.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11.4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98万元,比2022年增加1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8万元,比2022年增加1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健康休养费等;项目支出45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精神卫生疾病防治工作和学科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3.00万元,比2022年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2年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救护车维修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6.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7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7.9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其他车辆(救护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王灿,电话:023-8167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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