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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审查区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项目库,牵头清理、取消、承接和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健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机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

4.负责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人员培训。

5.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督查和考核。

6.负责对入驻区和镇街两级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受理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反映的问题,并进行交办、督办和反馈,配合区纪委监委处理政务服务中的违纪行为。

8.负责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公共服务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9.负责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0.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11.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二级单位),为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四个科室:业务科、服务保障科、投诉处理科、数字政务科。将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所属的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机关,所属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承担本单位综合管理事项,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2.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管理、审查区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项目库,牵头清理、取消、承接和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健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机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负责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负责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公共服务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负责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其他有关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54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3.9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08.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54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13.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5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08.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91.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99.2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3.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3.99万元,比2022年减少10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90.64万元,比2022年增加91.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且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基数增加;项目支出 953.35万元,比2022年减少19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经费减少,由我单位向入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单位收取。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同,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和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2年减少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2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我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的定额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543.99 万元,比上年减少108.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为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经费减少,由我单位向入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单位收取。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5.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5.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9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53.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人:唐瑜,联系电话:023-41419355)

附件下载:

(3.17)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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