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做好水利行业的水电具体事务性工作。
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3、承担农村水能源开发的具体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水能源工作的统计和调查工作。
4、负责大中型灌区、大中型灌排泵站的建设工作。
5、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
6、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的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业务。
7、负责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发展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下属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7人,2023年初在职人员7人,退休职工1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17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7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42.92万元,主要是2023年项目增加了小水电关停运行等项目,故收入较2022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72.3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6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7.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084.5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42.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7.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0.7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2.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39万元,比2022年增加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7.13元,比2022 年减少7.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5.27万元,比2022年增加5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2023年小水电关停运行等项目,主要是用于对璧南河流域4座小水电停运,促进璧南河水质达标,促进河流生态环境稳定健康发展,故比2023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发展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1.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接待费 1.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2年减少0万,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公务车取消,故公务车维护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不购置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945.2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赵小燕, 电话:023-4143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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