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高中教育和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推进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新高考改革进行系统化教学,管理。全面落实“三定”规定,严格执行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要求,从严、从紧、从简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保持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属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区独立核算机构和独立编制机构,编制人数416人,实有人数387人,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处、安稳办、体艺处、财务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11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9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017.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75.3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4.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3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11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8875.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2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70.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5.7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75.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因人员变化及教育改革经费人均压减3000元等原因减少了144.32万元,项目支出 减少31.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4.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4.97 万元,比2022年减少14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4.97 万元,比2022年减少14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教育改革经费人均压减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支出,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8.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单位情况未安排项目支出。
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比2022年减少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未安排此项经费;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2022年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2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2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夏平,电话:1398304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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