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小学校是一所街道中心小学,主要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和德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德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单位构成
2023年学校现有一至六年级教学班34个,学生1671人。教师编制人数103人,实有在编教师100人,退休教职工99人。附设幼儿园一所,学前教育8个班,幼儿240人,招聘教师19人。
学校设置有教导处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安排和监督实施,德育处负责日常学生品德行为的教育监督,总务处为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61.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5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 189.7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79.7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27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198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95.8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6.0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08.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89.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189.7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666.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66.5万元,比2022年减少179.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4万元,比2022年减少17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教师减少,学生减少,教育改革经费人均压减300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支出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5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教管中心工作支出。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小学校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比2022年减少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 0.8万元,比2022年减少0.7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执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曾永梅,电话:1398383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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