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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

1.负责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

2.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园区的农田水利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土地利用工作;

3.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区域内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创新以及试验、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推动研发培训、科普展示、休闲观光、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企业孵化等项目的建设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4.按规定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经济板块招商工作,初步审查项目的转入;

5.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园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信访稳定工作;

6.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区域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管理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区委、区政府明确的相关区域的有关工作。为独立编制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设内设机构6个:一中心五部室。综合部、规划建设部(挂安全办公室牌子)、土地利用部、招商服务部、财务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8名(干部),事业编制(干部)8名。2024年初实有在编在职人员23名,3名退休人员。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0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474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项目经费预算减少了476.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0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3.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72万元,农林水支出860.9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47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76.3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4.26万元,比2023年减少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26万元,比2023年减少21.4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公用经费压减等,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科技园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6万元,比2023年减少45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项目投入规划的调整。主要用于产业引导、科技支撑、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去年和今年均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3.5万元,比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同上年度均无购置车辆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04.82万元,比上年减少9.92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彭娜,电话:023-41781168


附件下载: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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