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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把握新闻宣传基调,坚持正面宣传、团结鼓劲,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2.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开展对外宣传。

3. 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制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负责内容生产、审核、分发,确保安全播出。

4. 编发连续性内部资料《璧山报》《璧山手机报》《璧山报数字报》。

5. 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手机台、电子阅报栏、户外大屏等多形态终端,打造自主可控、影响力强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6. 负责璧山网和“璧山之声”官方微博,“和美璧山”官方微信、政务APP等官方新媒体建设、维护、运行。

7. 从事大型活动策划实施,广告、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艺术培训等文化创意产业,“媒体+N”信息技术产业。

8. 集聚用户、增强互动、扩大影响,发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

9. 开辟线上线下社区群众交流通道,搭建群众之间的联络纽带。为群众提供文化教育、旅游出行、健康医疗、生活缴费、购买商品等生活信息服务。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总编室、新闻部、编辑部、新媒体部、美编部、播音主持部、专题节目部、技术部、安全部、传媒创意部、财务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7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5.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2.4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人员增加、项目支出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7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6.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0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2.4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人员增加、项目支出调整。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5.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21万元,比2023年增加2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3万元,比2023年减少282.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务支出减少以及根据财政相关政策将临聘人员经费纳入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等原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10.91万元,比2023年增加305.27元,主要原因根据财政相关政策临聘人员经费纳入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等原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3增加(或减少)0万元。(2024年我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比2023减少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3年减少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47.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7.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21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0.9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何玲,电话:023-41434373)

附件下载:

2024预算公开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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