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其他单位预算 > 2024预算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我院服务宗旨

为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及保健服务。主要职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卫生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证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协同做好业务培训、卫生监督、信息收集等综合管理服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等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地方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妇幼保健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慢性病管理服务,开展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综合管理服务:主要是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构成

我院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差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6名。现有在职职工60人,临聘人员14人、退休48人。编制床位65张、开放床位65张。医院开设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中医科、理疗科、尘肺康复站、放射科、检验科、超声心电科、公共卫生科、发热及肠道门诊等。我院医疗设备包括:DR成像系统、彩超、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数字式多通道心电图机等。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9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751.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37.49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9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 万元,教育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25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3.82万元,住房保障56.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37.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67.2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70.2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4.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4.59万元,较2023年减少4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09万元,较2023年减少19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纳入了项目预算当中和差旅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476.5万元,较2023年增加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纳入了项目预算当中。

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5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严格压缩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频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标准和频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有项目支出,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永红  联系电话:023-41582116

附件下载:

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