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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职责。

1.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 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 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拟定全区脱贫攻坚规划,组织实施脱贫攻坚项目,搞好脱贫攻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庆市璧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 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检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7.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重庆市璧山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1.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管理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地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 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

15. 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6.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7.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为独立编制的行政机构,实行独立核算。机关在职人员共20名,退休人员37名。内设科室有11个,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生态能环科、扶贫开发科、农村改革科、乡村建设科、乡村治理科、城乡融合发展科。

下属4个事业单位和参公单位,分别是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参公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14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49.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43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36.52万元,主要是2024年中央及市级资金有所增加,具体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149.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6.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1万元,农林水支出5879.6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436.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了51.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488.2万元。项目支出中主要是中央及市级资金有所增加,具体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9.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9.11万元,比2023年增加143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91万元,比2023年减少51.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其健康修养费较上年减少,2024年临聘人员劳务费由基本支出改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31.2万元,较2023年增加14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市级资金,具体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同上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同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出国出境预算;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同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同2023年一致,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新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18.26万元,比2023年减少24.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临聘人员劳务费22.5万元纳入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 万元。比2023年增加71.2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加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项目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2024年未计划购置新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竹青,电话:023-41402850)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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