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是对特殊儿童少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德为首,实施素质教育;实施康复训练;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按照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注意发展学生特长;确保校内安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为主管单位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7人,实有编制人数37人,退休人员11人。全校占地面积 8372 平方米,位于璧城街道璧铜路820号。学校现有教学班11个(包括一个学前班、特教班1-9年级、一个职教班),学生152人,在职教师37人(高级职称教师5人,中级职称教师17人,初级职称教师9人,职员1人,试用期5人)。学校内设教导处和总务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7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5.8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2.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9.74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2.6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增加11.39万元,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减少1.56万元,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4.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87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6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2.8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2.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6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98万元,比2023年增加1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98万元,比2023年增加19.7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增加、人员调资等,其中教育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749.66万元;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商品服务支出9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幼儿园专项支出减少。
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杨英,电话:023-4142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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