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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公安工作,督促检查全区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情况。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监督。对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系统、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组织、指挥全区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负责规划和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管理、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警务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民警。负责办理全区公安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5个职能部门,15个派出所。分别为警令处、情报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督察支队、纪检监察室、科技信息化科、政治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校保)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反信息诈骗中心、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法制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应急维稳队、警卫处、便衣侦查支队、食药环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璧泉所、璧城所、青杠所、来凤所、丁家所、大路所、正兴所、大兴所、八塘所、七塘所、河边所、三合所、福禄所、广普所、健龙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89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9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904.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464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增加1744.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经费增加2904.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895.9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353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12.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16.1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464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239.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888.1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91.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91.69万元,比2023年增加174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6.93万元,比2023年减少4239.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604.76万元,比2023年增加598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初预算,雪亮工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等原政府投资项目作为常年一般性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刑事侦查技术、禁毒,开展专案办理,业务装备更新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0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04.22万元,比2023年增加2904.22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4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04.22万元,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雪亮工程等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10万元,比2023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608.79万元,比上年减少4193.91万元,主要原因为;临聘人员经费纳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1.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9.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46.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9.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7.3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24.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4.86万元。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60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904.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4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邱倩,电话:023-41435666)

附件下载:

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安局).xlsx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x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一般性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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