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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宗旨

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主要职责

1. 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和我市规定收集、报送辖区内卫生健康信息,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提出改进辖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协助开展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高危人群、重点慢性病患者的筛查和病例管理;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按要求提供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 基本医疗服务。按照规范诊疗程序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提供中医药诊疗、双向转诊、现场急诊急救等医疗服务。

3. 综合管理服务。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对辖区内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等工作;对辖区内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所)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评估。

(三)机构构成

广普镇卫生院是区卫生健康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性质现为财政差额拨款,核定人员编制数24人,领导职数3人。卫生院房屋及建筑物面积使用面积约4066平方米,编制床位10张,开放床位10张。现有职工24人、退休职工9人、经批准聘用的临时工5人。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及B超、心电图、放射、检验等科室。院内医疗设备齐全,有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超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免疫荧光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设备。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数135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1.42万元,事业收入698.9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83.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84.76万元,事业收入增加698.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350.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83.7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32.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42万元,较上年增加18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4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化。项目支出218万元,较上年增加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8万元。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卫生院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5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在保证医院救护车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卫生院无公务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政府采购类医疗设备、通用设备采购及房屋维修改造要求;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进春,电话:023-41680203

附件下载:

广普镇卫生院2024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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