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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 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新型智库建设。

3. 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 拟定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发行业,负责著作权保护办理和公共服务,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负责有关报社、通讯社驻璧分支机构等的服务监督管理。

5. 负责管理电影行业事务,指导监管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

6. 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区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7. 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分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政策举措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8. 统筹协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细条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各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9. 对重庆市璧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联系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党史研究室,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归口领导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璧山融媒体中心。受区委委托,代管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璧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0.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内设机构设7个:办公室、理论科、新闻科、宣传教育科、精神文明科、文化艺术科、出版电影科,内设机构为正科级。行政编制12名。其中:部长1名(由区领导兼任),副部长3名(其中,常务副部长1名,按正处级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7名(正职)

代管参公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未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文化艺术界联合会(未独立核算);下设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8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220.55万元,主要是减少、压减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区经费、城市形象品牌宣传经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专题培训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8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04.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预算317.63万元,事业运行支出预算256.2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730.1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7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5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304.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42.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1.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1.22万元,比2023年减少130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5万元,比2023年增加2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常性公用经费未压减,年初预算增加了新进人员经费,增加经费主要是用于保障部门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500.72万元,比2023年减少12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压减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区经费、城市形象品牌宣传经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专题培训经费等项目经费。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每年缩减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7.63万元,比上年减少63.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本年度经常性公用经费,主要减少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8.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8.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8.3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81.2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该使用车辆未在单位资产上,均为单位因工作公务需要向机关事务局租用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杨    联系方式: 023-41422329

附件下载:

宣传部2024年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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