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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编办在区委编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的机构编制工作;二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草拟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全区各部门和镇街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部门和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三是协调全区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各镇街之间的职责分工;四是审核和管理全区各部门和镇街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五是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管理工作;六是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设在璧山区的垂直管理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七是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用编计划审核和办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人员录用、调动以及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审编工作;八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草拟全区事业单位体制管理办法和分类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措施;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九是负责全区机关、群团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十是负责调查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十一是负责全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和信息宣传工作;十二是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和网站标识。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督查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际有行政人员9人、工人1人,退休人员1人。

管理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实有事业人员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2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95.8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6.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8.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33万元,比2023年增加1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33万元,比2023年增加18.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1名、津补贴标准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区委编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以及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万元,比2023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项目经费压减,临聘人员经费调整,而且我单位主动减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管理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重点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区委编办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3年减少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3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4万元,比上年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公务员1名相应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5.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雷胜勇  联系方式:023-41425638

附件下载:

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编办).xlsx
2024年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编办).xlsx
2024年财政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编办).xlsx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编办).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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