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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公证处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2、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公证处为璧山区司法局下属差额拨款的二级事业单位。

我单位只有编制7名,在职在编人员7名,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5万元,主要是因公证处人员的增长,使公共法律服务、事业运行等经费拨款增加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6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6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7万元,比2023年增加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7万元,比2023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107万元,比2023年增加2.5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临聘人员相关经费纳入项目支出。

2024年我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3年减少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肖玲皓  联系方式:023-41431009

附件下载:

2024一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2024预算公开附表.xlsx
2024整体及重点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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