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其他单位预算 > 2024预算

重庆市璧山巴蜀中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初中和高中学历教育;全面素质教育;其他相关社会教育服务。

重庆市璧山巴蜀中学校是为推进西部科学城璧山片区建设,打造一流教育强区,积极发挥重庆市巴蜀中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由重庆市璧山区政府、区教委与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合作创办的一所集初、高中为一体的公办完全中学。学校一脉相承于重庆市巴蜀中学校,与巴蜀中学管理同理念、教学同核心、评价同体系,实施原汁原味的巴蜀教育。学校聘用巴蜀中学教学管理团队负责学校管理及运行。教学师资是多层次构成的精英教师团队,由巴蜀中学本部核心师资、璧山区通过人才引进政策面向全国选拔的优秀学科名师以及通过全国知名高校引进的以研究生为主的优秀毕业生构成。

具体职责任务:

1.初中和高中学历教育。主要包括开设普通初中、高中各类文化课程,开展实验操作课程教学,教育教研、学籍管理等工作。

2.全面素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品德、科学、体育、艺术等学科教育,课外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工作。

3.其他相关社会教育服务。主要包括后勤保障(为学生提供食堂、住宿等服务)、卫生保健服务(对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的防治、为学生提供轻微外伤处理等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对外交流等工作。

4.内部运行管理。包括日常运行、维护(校内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巴蜀中学校占地面积 232 亩,总建筑面积为 17.5万平方米。是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完全中学,是一类事业单位,可容纳60个初中教学班,30个高中教学班。编制人数25人,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4人,内设总务处、教务处、2个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95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6.6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956.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956.6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巴蜀中学校2024年才开始单独核算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95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91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8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956.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0.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15.82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巴蜀中学校2024年才开始单独核算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6.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65万元,比2023年增加95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3万元,比2023年增加240.8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巴蜀中学校2024年才开始单独核算。项目支出715.82万元,比2023年增加715.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项目支出。

重庆市璧山巴蜀中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未安排此项经费;公务接待费 0.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巴蜀中学校2024年才开始单独核算,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未安排此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没有重点专项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56.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小均,  联系方式:13983688122

附件下载:

160067巴蜀中学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160067璧山巴蜀中学2024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160067璧山巴蜀中学202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160067璧山巴蜀中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x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