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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党的建设相关政策、制度等规定,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建设工作;指导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负责承办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以及直接管理的党组织换届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指导推进全区党代表任期工作。

2.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

4.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制度、规定,负责对全区人才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统筹全区优秀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璧山区优秀人才信息库。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起草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制度规定;指导全区党校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中组部、市委组织部调训市管领导干部和区管干部的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各镇街、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6.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出台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各镇街、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及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区管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7.统筹指导全区干部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干部考核规定及工作制度,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具体承担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制度研究和业务指导、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

9.指导、检查全区组织系统自身建设,负责组工调研宣传工作。

10. 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措施制定、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1. 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党员教育培训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制定、指导和保障服务。

12. 负责全区干部档案(教育、卫生管理的干部档案除外,下同)建立、接收、保管、转递、统计、保密等日常管理事务工作。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人才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全区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人才工程项目等工作。

13.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同时,设置重庆市璧山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设置重庆市璧山区干部档案中心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才发展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内设1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信息调研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干部考核科、干部档案管理科,区远程教育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0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0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325.85万元,主要是今年较去年减少了干部教育经费和高层次人才经费等,拨款减少325.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0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269.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9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325.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4.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61.2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6.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6.76万元,比2023年减少32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6万元,比2023年减少6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存在人员调出和党群社工离职,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27.16万元,比2023年减少261.29万元,主要是因秉承过“紧日子”的原则,今年较去年减少了干部教育经费和人才经费等,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和人才引进等工作。

区委组织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了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86.85万元,比上年减少129.2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秉承过“紧日子”的原则压减开支,二是存在人员变动调进调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27.16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肖英,电话:023-41421221。

附件下载: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区委组织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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