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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承担城区规定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建设;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划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城市义务植树活动;对各镇(街道)园林绿化的业务指导;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生态、园林创建技术指导;苗圃基地建设管理,组织花卉、苗木培育生产;城区公共绿地节点美化和花卉摆放等。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8人(其中干部32人,工人6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干部33人,工人1人),退休人员16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9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9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9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减少51.23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9.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9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8.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99.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90.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1.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9.5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4.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96万元,比2023年减少9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3.84万元,比2023年减少51.23万元,主要原因是2名职工退休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61.12万元,比2023年减少39.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日常草花费用、苗木补植、园林设施设备维护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我区绿化维护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1.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我单位均无因公出境公务安排;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新购车辆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7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61.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用车8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胡守平,联系方式:41430754)


附件下载:

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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