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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救助站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据《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381号)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民政部第24号)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规程》及(民发〔2014〕132号)等文件规定,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三无”病人、流浪精神病人、流浪未成年人等实施临时性的衣、食、住、行、送医、返乡、行为矫治教育等方面的自愿求助、无偿救助。

(二)单位构成

救助站是区民政局下属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独立核算单位。现在编在岗5人,退休2人,临聘人员3人(驾驶员、保安员、保洁员各1人),公益岗位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25.54万元,主要是本年退休一人,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7.1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87.1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6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5.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1.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15万元,比2023年减少2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1万元,比2023年减少3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一人,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区救助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24万元,比2023年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劳务费费用增多,主要用于三无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治疗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救助站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16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预算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0.6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车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9.6万元,比上年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退休一人,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2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3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尹春梅   联系方式:023-4151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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