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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石院小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石院小学校主要工作职责:坚持以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全局发展,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围绕学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紧紧依靠全校教职工,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校效益明显提高,创新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以“山泉”为主题文化,以实现“山泉浸润、润物无声”特色。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础设施齐全。具有音乐室、美术室、实验室、图书室、科技室、劳动室、多媒体教室、阅览室等功能室,每个班级均有班班通现代教育设备一套。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石院小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20人,现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40人,遗属5人。现有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22人。内设教导处和总务处两个部门。学校附属一所一级幼儿园。学校无公务用车。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0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16.35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等经费拨款减少116.35万元,主要是因为有在职教师调出和退休,教育支出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0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38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9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16.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07.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21万元,比2023年减少10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21万元,比2023年减少107.35万元,主要是因为有在职教师调出和退休,在职教师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无项目支出预算。

重庆市璧山区石院小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60万元,比2023年减少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公务接待费0.60万元,比2023年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减少业务接待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谭学志,电话:023-41750531)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石院小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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