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其他单位预算 > 2024预算

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初级中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初级中学校,是由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一所初级中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的行政规章制度。

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做好校产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学校设置了教导处和总务处。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师继续教育、学生安全、德育、卫生安全、党团工作、学生资助等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食堂、劳资、社保、校舍安全、基建、维修等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3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89.0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减少89.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38.1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30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4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89.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9.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与2023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16万元,比2023年减少89.03万元。基本支出438.16万元,比2023年减少89.0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00.02万元,比2023年减少77.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教育改革经费人均减少1.3万元,二是教师在职人员减少2人,三是学生人数减少64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7万元,比2023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教师调出1人、退休1人;卫生健康支出25.77万元,比2023年减少8.9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教师减少2人;住房保障支出20.40万元,比2023年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减少2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璧山区保家初级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年初未安排项目支出。

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初级中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6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初级中学校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初级中学校坚决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等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初级中学校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初级中学校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7万元(主要采购的是打印机和复印纸)、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因2024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所以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人:田  杰  电话:15909331636

附件下载:

160058-保家初中-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