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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香江嘉园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香江嘉园幼儿园现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沿河西路北段179号,黛山道校区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银山路13号附54号,是一所公办一级幼儿园,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严格遵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辖区内适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香江嘉园幼儿园是由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市级一级幼儿园,内设教导处、总务处两个部门。在园幼儿541人,在编教师4人,员额教师6人,临聘教师49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85.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78.0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50.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13.9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85.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6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68.1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6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2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50.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06.6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55.6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7.6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7.66 万元,比2023年减少11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5.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206.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等;项目支出 470.66万元,比2023年增加155.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和员额教师经费列为一般性项目等,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升级提档、基础设施维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香江嘉园幼儿园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比2023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3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王老师,电话:023-41800990.

附件下载: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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