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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分析、了解、掌握全区就业失业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测管理体系,控制失业率,维护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2.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具体实施。负责落实就业再就业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扩展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

4.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类积极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

5.负责全区各镇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转移村”的业务指导工作。

6.承担劳动力就业能力建设工作责任。组织指导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工作,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7.承担城乡劳动力创业促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责任。负责全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开业后续支持服务,引导全民创业。

8.承担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有序流动。负责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负责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

9.承担全区失业保险工作责任。负责拟订全区失业保险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开展失业动态监测。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指导各镇街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10.负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及其审验工作。审核接收并管理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

11.负责全区就业再就业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设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科、农村劳务开发科、就业指导科、就业训练科(挂重庆市璧山区就业训练中心牌子)、创业指导服务科;核定事业编制25名,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4名、聘用人员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退休人员1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71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1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820.6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上级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71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03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54.22万元,农林水支出59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820.68 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847.24万元,今年比上年在职减少1人且聘用人员经费从基本支出预算转为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26.5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8.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8.78万元,比2023年增加282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5.84万元,比2023年减少26.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比2023年减少1人且聘用人员经费从基本支出预算转为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95.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4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其他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22.94 万元,比2023年增加284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项目(上级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和聘用人员工资纳入项目预算,项目支出4022.94万元主要用于区县配套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小额担保财政贴息支出、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聘用人员工资、招聘工作经费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区就业人才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3.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均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3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资金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单位均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32.46万元,比上年减少35.35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从基本支出预算转为项目支出预算。运行经费132.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022.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代忠文,电话:023-41411153


附件下载:

区就业人才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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