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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城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互相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幼儿发展打下好基础。
    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城关第二幼儿园是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人,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20人,内设保教处、总务处2个内设机构,是重庆市一级幼儿园。幼儿园规模:我园有2所园区,一所是俊豪校区幼儿园,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晴山路116号附1号,占地 6605.85 平方米,建筑面积6370.6平方米,现有班级18个;一所是朗诗校区幼儿园,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88号,占地面积3610.71平方米,建筑面积3607.1平方米,设置9+2个教学班(大、中、小班各3个班,托班2个班),现有4个教学班,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园。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9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10.0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45.27元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关第二幼儿园独立,产生了人员调动,在编教师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9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88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10.0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20.55万元,较2023年减少23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关第二幼儿园独立,产生了人员调动,在编教师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预算545.35万元,较2023年增加127.5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和增加了员额教师项目。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9万元,比2023年减少14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5万元,比2023年减少23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关第二幼儿园独立,产生了人员调动,在编教师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2.35 万元,比2023年增加9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员额教师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城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未安排此项经费;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未安排此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没有重点专项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紫琴  联系方式:023-81677586

附件下载:

城关第二幼儿园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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