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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联系和协调区内金融机构,做好有关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2. 负责金融企业招商引资事务性工作。

3. 负责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改善和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等事务性工作。

4. 负责做好拟上市公司培育、推荐及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事务性工作。

5. 收集整理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金融企业及其金融活动的信息。

6. 承接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的具体事务。

7.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下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金融发展科、企业服务科。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纳入一级预算单位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6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2223.1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22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63.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1万元,金融支出252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2223.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4.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6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3.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3.28万元,比2024年增加222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44.3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人员减少3人;项目支出2361.5万元,主要用于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226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由财政代编资金2025年纳入我中心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部门(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仅公开本级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怡果      联系方式:(023)41528117


附件下载:

区金融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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