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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全区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璧山区委和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职能职责。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全区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5.突出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职工群众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开展对涉及职工权益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劳动关系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镇(街道)和行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工会基层基础工作。

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等方式,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

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规定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各项工作。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研究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按规定负责区总工会直属工会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对基层工会的经费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为正处级单位,内设三个科室为综合部、服务发展部(安全办公室)、基层工作部。

机关行政编制5名:主席1名(由区领导兼任,不占区总工会编制),党组书记兼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正职各1名。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

纳入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本级)、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2个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2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1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及项目支出结构性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2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1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4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1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两名退休人员,项目支出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构性调整。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41万元,比2024年减少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两名退休人员;项目支出148.34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市总工会及下拨基层工会工作经费等工作,比2024年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构性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及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及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4年减少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4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接待标准,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57万元,比2024年减少17.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缩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0.4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廖静薇      联系方式:023-41412855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下载:

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总工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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