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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区监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构成

区纪委监委设立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下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派出监察室4个;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关,其人事和工资依托区纪委监委机关管理,日常经费由区纪委监委机关预算保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8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84.45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111.9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11.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8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97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111.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3.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1.84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4.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4.45万元,比2024年减少1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5.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纪委机关(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37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纪委下属区廉政教育中心和巡察事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当年起单独预算;项目支出849.1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廉政教育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26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2.5万元,比2024年增加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4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召开渝西片区工作会,当年无此项工作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4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27.5万元,比2024年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个别公务车行驶已超过15年,计划报废购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11.45万元,比2024年增加54.67万元,主要原因为派驻纪检组人员的运行经费2024年由驻在单位预算,2025年起纳入本单位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3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9.1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兰杰      联系方式:023-41422335

附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下载: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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