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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治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对照“实战枢纽”定位,发挥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系统集成作用,是区委、区政府推进数字重庆建设落实落地的支撑系统,是公共安全、群体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舆情等任务、事件、事项高效处置的主阵地。主要职责是:承接市级应用,建设本级特色应用,推动城市治理和运行领域迭代集成,支撑上传下达、监测预警、快速响应、评价问效等方面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治理中心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监测效能科、应用建设科、指挥调度科、技术支撑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5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452.9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52.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5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452.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2.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94万元,比2024年增加45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0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 2024年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区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办公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大屏及音响设备租赁维护、网络运行和设备维护服务、水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设基于AI算法的视频识别系统、贯通开发接入应用、办公及会议室设备用品采购、制作典型应用介绍视频、多网融合专线接入等,比2024年增加25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 2024年无年初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4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2025年新增编制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车辆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佑彬联系方式:02341423429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下载:

2-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区治理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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