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统筹推进社会工作领域改革。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基层智治工作,指导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4.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协同推荐“两企三新”领域的“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5.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统筹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新建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入章联审工作,协调推荐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6.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建设制度,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7.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内设机构5个,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办公室、智治法规科、基层治理科、“两企三新”党建科、社会人才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984.1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84.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8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984.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1.8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62.26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项目资金2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15万元,比2024年增加98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2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是2024年4月新成立的单位;项目支出762.26万元,比2024年增加762.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是2024年4月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4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是2024年4月新成立的单位;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是2024年4月新成立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是2024年4月新成立的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是2024年4月新成立的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78万元,比2024年增加36.78万元,主要原因为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是2024年4月新成立的单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子迤 联系方式:15696032033
附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