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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在区直机关党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3.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4.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对党务干部、党员、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5.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情况。

6.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7.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条例、市委贯彻《意见》、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单位。现有行政编制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核定内设机构1个,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名。实际在编人数5名,在职人数9名(包含临聘人员2名,西部志愿者1,党群社工1)。退休人员7名。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1个,机构规范简称为: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

本部门2025年度无纳入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9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2024减少58.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9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支出2024减少5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减少52.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41万元,比2024年增加减少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5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5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以及一名离休干部过世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6.6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活动、党内关怀等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要求压减项目数量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58万元,2024减少12.17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相关要求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6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因部门预算数据与(本级)单位数据一致,本单位只公开一次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春洁联系方式:023-41421229

附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下载: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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