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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接收、整理、保管、保护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璧山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接收、整理、保管全区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电子公文。征集对璧山政治、经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组织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开发档案信息和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和地方志的编研、学术交流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负责馆藏档案、地方志资料、现行文件的查阅服务工作,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利用档案和地方志资源,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璧山发展历程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收集、保存、利用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成果;开展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建设、运维数字档案馆(方志馆),构建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收集整理旧志、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5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综合科、档案整理科、档案利用科、信息技术科、方志编修科。

纳入本部门2026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本级)等1个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5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7.05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57.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57.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5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9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57.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5.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7.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05万元,比2025年增加15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17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4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待遇上调等;项目支出219.06万元,主要用于馆藏保护、档案寄存、信息系统维护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馆藏增加,费用相应增加;新增档案在线、第三轮区志编修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25年减少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5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出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0.54万元,比2025年增加35.1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待遇增加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9.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2025年财拨委托业务费金额0.9万元,主要用于馆内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2026年预算委托业务费4.6万元,比2025年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是馆内办公场所老旧,今年维护预计有所增加;新增第三轮区志等项目,项目经费之外的人员配套费用预计增加。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隆昌      联系方式:023-41423426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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