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 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新型智库建设。
3. 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 拟定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发行业,负责著作权保护办理和公共服务,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负责有关报社、通讯社驻璧分支机构等的服务监督管理。
5. 负责管理电影行业事务,知道监管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
6. 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区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7. 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分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政策举措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8. 统筹协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细条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各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9. 对重庆市璧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联系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党史研究室,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归口领导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璧山融媒体中心。受区委委托,代管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璧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0.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内设机构设7个:办公室、理论科、新闻科、宣传教育科、精神文明科、文化艺术科、出版电影科,内设机构为正科级。行政编制12名。其中:部长1名(由区领导兼任),副部长3名(其中,常务副部长1名,按正处级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7名(正职)
代管参公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璧山区文化艺术界联合会;下设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81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314.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2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81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9.7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9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314.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9.8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4.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0.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0.49万元,比2025年增加31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59.8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及晋级晋档等工资调整;项目支出1969.52万元,主要用于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媒体推广、对外宣传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25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国文明城区建设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展示及培训会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展示及培训会项目经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8.8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5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单位公务接待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3.49万元,比2025年增加10.7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调动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1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7.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
2025年财拨委托业务费金额0万元,2026年预算委托业务费0.5万元,比2025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增加了部分办公委托业务。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杨 联系方式:023-414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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