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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老干部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 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协助区委组织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了解掌握全区老干部政治思想、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阅读重要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3. 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调查研究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老干部“两个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问题的处理和督促检查落实的情况。

4. 做好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慰问、生病住院的看望慰问,协助老干部所在单位办理老干部丧葬事宜和照顾好老干部遗属生活。

5. 了解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总结和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宣传报道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典型。

6. 贯彻落实老干部的易地安置政策,协调各单位解决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申办老干部的各种证书工作。

7. 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8. 负责组织老干部健康休(疗)养、参观经济社会建设成就和文体活动。

9. 负责市内外老干部来璧山参观考察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10. 负责老干部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1. 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协助老年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涉老机构开展工作。管理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开展老干部的各项健身娱乐活动。

12. 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处级退休干部。

13.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老干部局区委主管全区老干部工作职能部门,为正处,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内设机构3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办公室、离退休管理科、关心下一代工作科;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1个,即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8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8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2025减少24.4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8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9万元;支出2025减少24.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3.5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9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47万元,比2025年减少2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减少1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项目支出390.6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开支,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老干部活动中心运行,关工委运行,临聘人员经费支出重点工作,比2025减少10.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核减了部分项目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0.52万元,2025减少3.35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业务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2025财拨委托业务费金额0万元2026年预算委托业务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方式:023-4141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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